名 称:潞城街道国有资产物业管理
服务范围:潞城花苑、东方公寓、青洋花苑、政新花园、潞城街沿街商铺、街道公建配套房、街道另行书面指定的其他资产。
服务要求:(1)根据资产管理办提供的《潞城街道(轨交园)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》上的信息与租户签订合同。
(2)按时向各承租户收取租金、物业费等相关费用。
(3)配合街道各职能部门进行招租工作。
(4)定期查看已出租房屋,确保使用过程中无违法违规现象。
(5)定期盘点闲置房屋,杜绝私自使用街道资产的情况。
(6)为商户代收代缴水电费。如遇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调整,或其他原因调整水电费价格及时和采购人汇报沟通。
(7)提供基础的物业维修服务,如遇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需维修,及时上报东方锦鸿。
(8)做到信息的上传下达,及时将街道的要求传达到各承租户,同时将租户的意见反馈给资产管理办。
服务时间:叁年
服务标准:明确租赁目标,有效促进租赁进程,争取创造最佳的租赁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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